教育背景 |
最高分数25分 |
博士、硕士并满17年全职教育 |
25 |
双学士学位、三年制大专或职业培训/学徒证书并满15年全职教育 |
22 |
两年大学学士或两年制大专/职业培训/学徒证书 并满14年全职教育 |
20 |
一年大学学士 或一年大专,职业培训,学徒证书并满13年全职教育 |
15 |
一年大专,职业培训,学徒证书并满12年全职教育 |
12 |
高中学历 |
5 |
如1.有硕士学位但只完成15年全职教育,只有22分
2.有三年或四年的学士学位并满14年全职教育,得到20分 |
语言(第一、第二语言只能为英语或法语,用最擅长的语言作为第一语言) |
最高分数24 分 |
1st Lang 第一外语(英语)
16分(参照说明) |
精通 |
4 |
中等熟练 |
2 |
基本熟练 |
1 |
不会 |
0 |
所有四项最高 |
16 |
2nd Lang 第二外语 (法语)
8分(参照说明) |
精通 |
2 |
中等熟练 |
2 |
基本熟练 |
1 |
不会 |
0 |
所有四项最高 |
8 |
工作经验 |
最高分数21分 |
≥1年 |
≥2年 |
≥3年 |
≥4年 |
15分 |
17分 |
19分 |
21分 |
年龄 |
最高分数10分 |
21-49岁为10分(超过或不足每增或减一年减2分) |
最高10分 |
已安排之雇佣 |
若 |
且 |
分数 |
申请人持work permit在加拿大工作 |
1.在申请永居签证时你的工作许可是有效的; 2.加拿大雇主已为你提供合同,在申请成功后将为你提供永久职位。 注:在永居签证颁发时,你的工作许可需处于有效状态 |
10 |
申请人当前正在加拿大从事经HRSDC确认的职业(除了国际协议或交换类,例如:企业内部调任) |
1.当申请永居签证时,工作许可必须有效 2.加拿大雇主已为你提供合同,在申请成功后将为你提供永久职位。 注:在永居签证颁发时,你的工作许可需处于有效状态 |
10 |
-
申请时申请人无加拿大工作签证 |
1.持有加拿大雇主提供经HRDC认证之全职聘用合同; 2.加拿大雇主已为你提供合同,在申请成功后将为你提供永久职位; 3.申请人满足加拿大相关行业协会规定之执业资格.
注: HRSDC的确认须由雇主进行 HRSDC能确认在NOC职业列表的Skill Type 0 或 Skill Level A 或 B 类的永久职位合同 |
10 |
适应能力 |
最高分数10分 |
配偶教育程度(硕士以上并有17年全职学习经历5分;学士学位、三年制大专并且有14年全职学习经历4分;1或2年制大专并且有12年全职学习经历3分;高中及以下0分) |
3-5 |
加拿大学习经历 申请人或配偶17岁后曾在加拿大接受过2年以上高等教育 |
5 |
加拿大工作经历 申请人或配偶曾在加拿大从事过1年以上全职工作 |
5 |
已安排之雇佣 申请人前项(已安排之雇佣)取得分数 |
5 |
加拿大亲属 申请人或配偶有如下在加拿大居住的永久居民或公民之近亲:
父母/祖父母/亲兄弟姐妹/叔伯舅姨姑/儿孙侄等. |
5 |
总分 |
100 |
通过分 |
67 |